关于申报山东省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的通知
按照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统一安排,现组织申报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东营区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有经常居所的个人,授权公告日为2022年10月31日前在G20成员国、新加坡及欧洲专利局授权的发明专利。
二、资助标准
资助对象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资助总额不高于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官方规定费用的50%。职务发明每件资助不超过20000元、非职务发明每件不超过10000元,对同一件发明在多个国家获发明专利权的,zui多按5个国家予以资助。
三、申报材料
1.《山东省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附件1);
2.专利证书diyi页复印件、公示专利说明书扉页复印件及专利证书的中文译文;
3.申报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非职务发明);
4.专利权共有人同意书(附件2,专利权人为2个以上的需提供)。
上述材料纸件均需由申报单位加盖公章(职务发明)或由申报人签名(非职务发明),一式二份报东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和广告监管室(东营区宁阳路101号213室)。
四、有关要求
1.申报人须提交《山东省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纸质材料和电子版(word格式),纸质材料除签章外均应打印,电子版需按照“申报单位(个人)+申报表”的格式对文件命名。
2.收款账户名称与专利权(申报)人名称必须一致。
3.并将有关材料及《山东省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资金汇总表》(附件3)于2022年11月24日前报送东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和广告监管室(东营区宁阳路101号213室)。
联系电话:8275759
邮箱:dyqscjgjsgg@dy.shandong.cn
附 件:
1. 山东省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
2.专利权共有人同意书
3.山东省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资金汇总表
东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