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22年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2〕241号)要求,现开展2022年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申报工作。请各市结合产业发展情况,按照《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信软〔2019〕63号)要求,系统梳理和总结近年来扩大升级信息消费的工作进展、成效及下一步计划,符合条件的市在综合型或特色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类别中选择其一,按照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申报表、申报书模板(见附件)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请各市高度重视,积极申报,于10月25日前报送申报城市相关材料,报送纸质材料同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我厅将对各申报城市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按程序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来源:河北省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