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局(厅、委),各有关单位:
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diyi个百年奋斗目标、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举办的重大标志性活动,具有里程碑意义。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推进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于2021年10月至2022年6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全国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加强工作督导检查,严厉查办侵权案件,强化应急保障措施,积极开展宣贯活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显著保护成效,展示了我国高度重视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的负责任大国形象,为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的成功举办提供了有力支撑,兑现了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赢得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赞誉。
根据《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国知发保字〔2021〕26号)要求,为表扬先进、鼓舞士气,推动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在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74个集体和148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上述集体和个人大力加强涉奥知识产权保护,主动担当、全力支持,形成了高水平办奥的强大合力,充分体现了高度的政治站位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助力北京2022冬奥会、冬残奥会顺利举办,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希望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创新工作方式,加强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及其他重大赛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发扬胸怀大局、自信开放、迎难而上、追求zhuoyue、共创未来的北京冬奥精神,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贡献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