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对于采用巴黎公约途径向官方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或者未要求优先权直接向官方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提交后的1-3天内,一般会收到官方发出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缴纳申请费通知书》,收到此通知书后需要注意如期缴纳申请费,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缴纳申请费通知书发文日加15天再加2个月内,或者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以后到期的为准),缴纳申请费后,本案进入初步审查程序。
(2)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通知书
对于采用PCT途径向官方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一般提交后20天左右,会收到官方发出的《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通知书》,收到此通知书申请人就会获知国家申请号和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日期。
(3)补正通知书或者办理手续补正通知书
这两个通知书是针对新申请提交时缺少应提交的手续文件所下发的通知书,比如缺少委托书或者优先权文件等;或者提交的申请文件有形式缺陷,答复期限是通知书发文日加15天再加2个月。
(4)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
此通知书是告知申请人本申请通过了官方的初步审查,没有需要注意的期限,已进入公布的准备阶段。
(5)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及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
如果提交新申请时同时要求了提前公开,并同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且缴纳费用,或者新申请要求了优先权并且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且缴纳费用,一般情况下,在新申请提交后的六个月左右会收到此通知书。
虽然此通知书本身没有特别需要注意的期限,但是如果申请人想要对新申请提交时的申请文件进行主动修改,可以在此通知书发文日加15天再加3个月的时间内进行修改。
或者,申请人打算基于同族申请的可授权文本提交PPH请求,则需要在该期限内将该申请的权利要求修改成与对应申请的权利要求一致或小于其保护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此期限并不是官方要求的必须答复的期限,如果申请人确定不进行主动修改,该期限可忽略。
另外,如果申请人有意基于该中国专利申请提交香港的转录申请,应在公布日起6个月内提出,该期限无法延期且不能恢复。
(6)发明专利申请公布通知书
如果申请人想对自己的发明专利申请进行较长时间的保密,没有在新申请提交的同时要求提前公开并且没有提交实审请求且缴费,那么本申请将会在自申请日或者早的优先权日起满18个月时进行公布,届时就会收到此通知书,需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有意基于该中国专利申请提交香港转录申请,应在公布日起6个月内提出,该期限无法延期且不能恢复。
(7)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请求期限届满前通知书
如果申请人在新申请提交的同时,没有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并缴费,申请人可以在自申请日或者早的优先权日起3年内任何时间提出该请求并缴费。
如果在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请求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仍未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并缴费,官方则会在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请求期限届满前3个月发出此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实审期限即将届满,申请人如果请求实质审查的话,应当于期限届满之前办理上述手续;期满未办理的,该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8)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
申请人在自申请日或者早的优先权日起三年内提出了实质审查请求并缴费,官方就会发出此通知书,告知申请人此专利申请已经进入实质审查程序,此通知书需注意的期限同本文第(5)条。
对于上述(5)、(6)、(7)和(8)所列出的通知书,并不是每个发明专利申请都会收到,根据申请人是否提出提前公开请求和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时间不同,官方发出的通知书会有不同。
(9)初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程序之后,经过审查员审查,如果申请文件存在缺陷,比如涉及缺乏新颖性、创造性和/或实用性等的问题,官方就会下发此通知书。申请人需要对此通知书进行答复,答复期限是发文日加15天再加4个月。
(10)第N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申请人在对初次审查意见进行答复后,经过审查员进一步审查,相关缺陷并没有完全克服或者还存在其他缺陷,就会收到第N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此通知书的期限是发文日加15天再加2个月。
(11)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和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
收到此通知书,那么恭喜你,说明本专利申请已经通过实质审查,达到了可以被授予专利权的标准啦,当然首先需要缴纳授权办理登记手续费和当年年费,缴费期限是通知书发文日加15天再加2个月。
(12)发明专利证书
缴纳办理登记手续费后,一般情况下2个月左右会收到专利证书。
(13)缴费通知书
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后,自授权之日起需每年在申请日前缴纳当年年费,具体缴费金额和缴费期限,均可以以官方发出的缴费通知书上体现的信息为准。
(14)驳回决定
与(11)所列的通知书相对,如果经过对第1/N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和/或申请文件的修改仍没有克服相关的缺陷,则申请人会收到驳回决定,意味着这个申请被知识产权局驳回了,将无法获得专利权。
当然,如果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符,则可以提起复审请求并缴费,在此就不赘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