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知艺互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官网!

官方微信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资讯

著作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有何区别

添加时间:2022-07-11 09:06:11   浏览次数:848  

外观设计专利权和著作权的取得方式不同。外观设计专利权由权利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著作权则在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向国家版权局提出的版权登记可作为著作权归属的初步证明。但差别在于,版权登记不向公众展示,且版权登记不能直接证明作品拥有独创性。

就“保护期限”而言,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申请日起十年。著作权若是法人作品则是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明显长于外观设计专利权。

就“保护范围”而言,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以专利授权文本中的照片或图片为准,且受保护的产品必须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属于相同或相近种类。而著作权不对涉诉侵权产品做任何限制,只要侵权产品抄袭了作品的表达方式,就可能构成侵权。著作权强调表达,不涉及具体产品,保护范围比外观设计专利权更大。

但在“维权难度”方面,著作权维权要更难一些。外观设计产品的侵权认定中,权利人对专利产品的排他性强,无论被诉侵权人是否接触或自主研发,都可以构成侵权。著作权则需要权利人举证“侵权+实质性相似”,即举证被诉侵权人曾经接触或可能接触作品,再经过比对达到实质性相似。因为著作权认可不同主体独立创造出相同或类似作品,若被诉侵权人能证明被诉侵权产品是自己独立创造,则不会构成侵权。另外,外观设计专利权在认定时,直接依据专利权证书或评价报告认定是否侵权。著作权在认定时,即便权利人提供版权登记证书,法院也需再次确认涉案作品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是否有独创性。所以,在维权难度上,著作权权利人承担的证明责任更重。

外观设计专利权和著作权都是对原创设计保护的常用手段,由于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权相对简单,权利认定客观,被权利人选择较多。但某些时候,如果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维权遇到一些客观障碍或不能时,寻求著作权保护不失为一条可行之路。且随着《著作权法》(草案)颁布,著作权法定赔偿额度从之前的50万上升至500万,势必引导权利人更多走向这条维权之路。所以通过著作权来保护原创设计作品是未来越来越不可忽视的法律途径。

当然,外观设计专利权和著作权的保护都有其各自优势和不足,一项原创设计既通过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又通过著作权保护是理想的状态。


Copyright © 北京知艺互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制作:三金科技    备案号:京ICP备19055093号-1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由用户自行上传,如权利人发现存在侵犯自己权利,请及时与本站联系删除!
电话业务咨询